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党支部(以下简称协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会议和上党课。

第二章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内容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研究制定协会党建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

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等。

表决规则: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分之以上。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由于党员人数限制,协会党支部未设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相应会议、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均由支部党员大会承载和实施。

 党课

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主要内容:

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结合汽车流通行业发展实际,开展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有关要求: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注重运用现身说法、互动交流等形式开展党员教育

第三章 主题党日制度

 时间安排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对象

由党支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活动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确保党员常态化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党日活动

 主要内容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

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协会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活动形式

可采取专题党课、原文领读、集中研讨、读书交流、志愿服务、建言献策等多种形式。

 基本要求

突出主题:主题设定要紧扣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部署,贴合协会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保活动务实有效。

彰显党性: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性锤炼,杜绝娱乐化、庸俗化倾向。

规范程序:活动前,要提前告知党员活动内容和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时,会场要悬挂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徽;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好活动台账。

第四章 行业特色融合

第十​协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应当紧密结合汽车流通行业特点:

围绕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二手车流通管理等重大部署开展学习研讨;

组织党员深入会员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堵点与难点,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引导会员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章 组织管理与考核

第十 管理

会议内容由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第十 考核运用

党员参与学习、活动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情况作为党支部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本制度由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